ESG报告翻译的变化趋势——其二
发布时间:2026-5-15
变化二:范围3排放量成为ESG信息披露核心议题
范围1/2/3的含义如下所述:
范围1(Scope1):企业直接排放,指企业自身拥有或控制的排放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,如自有锅炉燃烧、自有车辆尾气排放等。
范围2(Scope2):企业间接排放(外购能源相关),指企业外购电力、热力、蒸汽等能源时,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。
范围3(Scope3):企业价值链间接排放,指除范围1、范围2外,企业价值链全生命周期中产生的其他间接排放,涵盖上下游环节(如原材料采购、产品运输、废弃物处理等)。
国际标准与中国国内义务化实施情况
2023年起,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(ISSB)正式落地全球可持续披露准则,明确将范围3排放纳入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强制要求。
国内监管同步出台国家级可持续披露准则及交易所自律规则,稳步推进中国本土化披露标准体系建设。
适用相关规则的企业,以A股核心指数成分股、A+H股及重点高耗能上市企业为主,将按监管安排分阶段落地,后续将逐步强制披露包含范围3在内的全价值链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。
中国企业面临的英文表述与披露难点
范围3(价值链间接排放)在对外英文披露、跨境ESG报告翻译表述中,不仅存在专业术语繁杂、供应链底层数据可信度不足等问题,同时面临无法仅靠简单词汇替换解决的痛点:中外概念定义重叠界定、披露语境与专业表述差异化使用。
常见典型问题如下
○ 定义偏差(上游/下游)
英文 “Supply Chain” 易仅关联原材料采购的上游环节,无法完整覆盖包含产品使用、废弃物处理等下游环节在内的范围3全貌。
○ 与“价值链”概念混淆
表达包括上下游的范围3概念时,英文标准表述应采用Value Chain;但国内企业受中文“供应链”固有表述思维影响,在ESG英文披露中易出现概念误译与表述混用。
○ 分类界定模糊
国际主流市场严格将范围3划分为15个标准类别开展核算与披露,国内笼统以“供应链排放量”概括的粗放表述,在英文合规披露的语境中,会被认定缺乏具体性、不符合国际准则要求。
○ 与 GHG 核算体系标准脱节
若不能规范使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(GHG Protocol)专业术语,将削弱企业非财务信息披露严谨性,同时存在降低境外投资者、评级机构信任度的风险。
英文表述核心要点
范围3相关内容英译时,需遵循以下专业原则:
○ 区分Supply Chain Emissions以及Value Chain Emissions
国内狭义的供应链排放量,即Supply Chain Emissions,仅指代范围3的上游部分;若指代包括上下游的范围3,则选用 Value Chain Emissions,歧义最低且符合ESG披露通用规范。
○ 范围1、2 合并统计时明确标注
指代国内口径范围1+2+3全口径整体排放量,即“全价值链排放”时,不可简单译作Value Chain Emissions,需完整规范标注:
Total emissions across the entire value chain (Scopes 1, 2, and 3)
清晰界定统计边界,规避境外阅读者理解偏差。
○ 区分上下游标注 Upstream / Downstream
为明确语境归属原材料采购,还是产品使用与废弃环节,建议差异化表述:
Upstream Scope 3 emissions(范围3上游排放)
Downstream Scope 3 emissions(范围3下游排放)
○ 以GHG核算体系15大类为翻译基准
直接沿用国际通用规则温室气体核算体系(GHG Protocol)划定的15个类别标准名称,如类别 1:采购商品及服务,实现术语与国际准则全面对标。
我司解决方案:依托YIYO系统实现范围3一体化管控
针对范围3信息披露特有的表述难点与管理痛点,我司依托YIYO翻译管理系统,实现全流程一体化统筹管控。
YIYO并非单纯的翻译辅助工具,而是搭建标准化管理体系,统筹管控ESG披露所需的专业术语、数据数值、文档架构与历史版本。
YIYO系统具体落地应用
✔ 范围3术语及类别统一管控
系统预先录入并建立术语库:
● 各类别标准名称
● 温室气体核算体系专业术语
●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(IFRS)相关表述
● ESG通用标准术语
翻译过程自动调用术语库,实现全文表述统一规范。
有效规避各类业务痛点:
● 术语前后表述不统一
● 不同财年披露表述存在差异
● 不同经办人员行文表达不一致
核心价值:可跨企业年度报告、ESG 报告、官网披露文件,实现全渠道口径统一管控。
落地成效
✔保障范围3信息披露的年度连续性
✔统一专业术语与定义
✔提升数值说明的逻辑一致性
✔强化面向资本市场及投资者的信息公信力
✔缩减文案定稿阶段修改成本与沟通混乱